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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參加了某論壇的手寫春聯票選比賽 …

可能是論壇有在寫書法的人不多 …

在下以圖中的春聯意外獲選為第一名 …

9  

不過能獲選,的確是對自己書法的一種認同、肯定,開心!

意外的插曲是此次的比賽規則是:

手寫春聯票選比賽活動獎勵:

票選出前3名,(第一名5金,第二名3金,第三名1金),佳作3名(5、6、7名)各6銀兩。

當然以上的獎勵,黃金和銀兩,只是在論壇中的一種等級的象徵,並不是真的黃金 …

票選比賽結果出爐後,論壇的版主發放獎勵 …

突然被票選的第四名出來說話了:

是不是漏了第四?還是我眼花了?

真的是眼花!居然第四名跳過 …

佳作取第五、第六、第七 … 哀 …

剛才提到,比賽的人心中所想要的,是那份被認同的感覺,絕不是那個獎勵!

當初的比賽規則可能筆誤,將佳作寫成5、6、7名,而跳過了第4名 …

從小到大看過的比賽,相信大家應沒遇到會跳過其中一名的吧!!!

但第4名何辜,情可以堪?

也沒想到版主會回覆他類似以下的話:

您的書法作品真的很棒,榮獲第四名 …

不過這次我們活動獎勵是取前三名跟佳作(5.6.7名)

看到這段回覆,真的無言了 …

對版主而言,給第四名做個補償加個銀兩,對他而言舉手之勞,對論壇也沒什麼損失;但他這樣的處理方式,可能會令第四名的朋友受到很大的委曲、受傷,下回應該也不會參加比賽了 …

第四名呢?

為什麼沒有第四名,直接跳過第四名 …

還真是諷刺而無言的笑話 ……

您有遇過這種比賽嗎?

 

PS:後來在下私底下和論壇版主溝通 ...

 

版主也願意補發獎勵給第4名的朋友 ...

 

這事件總算有個圓滿的結果 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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